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2-2025)》要求,我校完成《攀枝花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评估办联系。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5日至5月1日
联系部门:评估办(弘毅楼602)
联系人:何亚芳
联系方式:3371812
附件:攀枝花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
评估办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