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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清理教育评价改革有关规章制度和文件的通知
2021-04-22 10:28  

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

按照《攀枝花学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工作方案》总体要求,现就学校开展教育评价改革有关规章制度和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和重点

清理范围:本单位、部门制定的现行有效的政策性文件、规章制度,以及考核、评价、评估、评审、评优、人才招聘、监测、奖惩等涉及教育评价的文件、方案、办法、办事规则等。

清理重点:

1、是否列入《攀枝花学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工作方案》负面清单(见附件1)

2、是否与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具体规定相抵触、相冲突。

3、是否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主要原则和精神不符。

二、清理要求

清理工作坚持“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部门联合制定或者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清理。各单位、部门要逐项研究,落实清理要求,提出清理意见、责任人和时间表。

三、清理整改时间

4月30日前,完成清理工作。将教育评价改革规章制度文件清理工作情况汇总(见附件2)纸质稿(需部门负责人签字)、电子稿报送发展规划处(评估办)蒲老师处(邮箱:389488072@qq.com,联系电话:3371812,地点:行政楼602办公室)。

5月31日前,完成整改工作。废止主要内容与教育评价改革要求不一致的文件,整改部分内容与教育评价改革要求不一致的文件。

附件:1、《攀枝花学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工作方案》负面清单

       2、教育评价改革规章制度文件清理工作情况汇总

                                                                         发展规划处(评估办)

                                      2021年4月22日

附件1:

《攀枝花学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工作方案》负面清单

序号

主要任务

负面事项

责任单位

1

改革学校评价

坚决克服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

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团委、各教学单位

2

淡化论文收录数、引用率、奖项数等数量指标在学科评估中的运用,纠正片面以学术头衔评价学术水平的做法。

科研处

3

改革教师评价

坚决克服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育人等现象。

教务处、科研处、各教学单位

4

对出现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探索实施教育全行业禁入制度。

人事处

5

不得将国(境)外学习经历作为高校教师聘用和职称评聘限制性条件。

人事处、各教学单位

6

不得将论文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科研量化指标与高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奖励挂钩。

人事处、科研处、计财处、各教学单位

7

不得把人才称号作为承担科研项目、职称评聘、评优评奖、学位点申报的限制性条件,有关申报书不得设置填写人才称号栏目。

人事处、科研处、教务处

8

不得将人才称号与物质利益简单挂钩。

人事处

9

改革学生评价

坚决改变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做法。

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各教学单位

10

严肃处理各类学术不端行为。

教务处、科研处、各二级学院

11

改变相对固化的试题形式,增强试题开放性,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

教务处、各教学单位

12

改革用人评价

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改变人才“高消费”状况。

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13

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

人事处

附件2:

教育评价改革规章制度文件清理工作情况汇总

单位、部门(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序号

清理文件名称

存在问题

(对应负面清单事项)

整改意见

(废止或修订)

整改完成时间

部门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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