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评建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评建专项工作组、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
根据《攀枝花学院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攀学院〔2016〕13号)、《关于下达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建设任务的通知》(攀学院迎评办〔2016〕2 号)和《攀枝花学院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预评方案》(攀学院迎评办〔2016〕3号)精神和要求,请各评建工作专项组、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按照以上文件有序开展评建工作,按时完成各项评建任务。
按照《预评估方案》的要求和工作安排,请各评建工作专项组于10月31日按时提交分项报告和支撑材料目录至评估办(行政办公楼602室)。
附件:1、攀枝花学院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
2、关于下达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建设任务的通知;
3、攀枝花学院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预评方案。
攀枝花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