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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处(评估办)工作职责
2021-08-12 08:57  

发展规划处(评估办)是负责学校发展规划、教育综合改革、教育教学评估、教学状态数据管理以及《康养学刊》编辑、发行等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

1.研究关系学校发展全局性、长远性、关键性的重大课题;分析研判学校发展环境和形势;研究起草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中长期学校发展总体思路、顶层方案、重大任务、重大工程等;组织指导二级单位编制规划及实施计划;代表学校监督与检查规划的实施。

2.负责教育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学校教育综合改革,深化学校教育评价改革等工作。

3.建立和完善本科教育教学评估长效机制,统筹组织校内自评和迎评促建工作。负责教育部、教育厅及学校开展的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等重大专项评估任务的组织与实施。

4.负责全校综合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学校教育统计工作制度,优化统计工作流程,持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依法开展年度 高等教育事业统计调查,负责统计数据收集、整理及报表的编制、分析、上报等工作。实施统计监督,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

5.开展本科教学质量常态监测与预警。负责《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的数据采集、审核、分析、上报工作,编制年度报告。推进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库系统的多级应用,全力支撑审核评估、专业认证、专业发展评价等工作。

6.对学校的重大改革、重大决策进行研究、论证,提出改革建议或决策参考。

7.监督学校章程的实施,牵头其修改工作。

8.优质高效完成《康养学刊》的编辑、发行工作,切实提高 办刊质量,积极争取其尽快进入CSSCI 期刊目录。

9.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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